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規要求,對《大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銅山口銅礦露天南部境界優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信息公開如下:
一、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和組織,鼓勵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
二、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書信、電子郵件、填寫公眾意見表等多種方式向規劃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征求公眾意見的有效期為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四、項目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大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彭工
電話:0714-5393984
郵編:435005
聯系地址:黃石市下陸區下陸大道115號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湖北浩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眾意見表獲取方式
公眾意見表見附件1,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提交建設單位,或到大冶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網站(網址:http://m.qqjszy.cn/)下載填寫。
七、環評獲取方式
見附件2:《大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銅山口銅礦露天南部境界優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公示》
八、提交公眾意見表的方式和途徑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十個工作日止,公眾可按本文第四點所述方法,通過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向建設單位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公眾提交意見時,應當提供詳盡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反饋意見。
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編制過程中,公眾均可向建設單位提出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意見。
九、相關說明事項
(1)征求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2)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涉及征地拆遷、財產、就業等與項目環評無關的意見或訴求不屬于項目環評公參內容。
(3)公眾意見表的內容和格式,由生態環境部制定。意見表格式和內容來源于生態環境部2018年10月12日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2018年第48號)配套文件。
建設單位:大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0月24日